記者從市財政局監督檢查辦公室獲悉,我市自即日起到11月底統一進行“小金庫”專項檢查工作。
據了解,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全市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,重點檢查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及其所屬單位。自2015年以來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,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薄的各項資金(含有價證券) 及其形成的資產,均納入專項檢查內容。主要包括以下八種情形:違規收費、罰款及攤派設立“小金庫”;用資產處置、出租收入設立“小金庫”;以會議費、勞務費、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“小金庫”;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設立的“小金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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