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意見》明確,2020年在全省推進醫共體建設,國家和我省確定的試點縣(市)取得實質性成效。通過建設醫共體,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明顯提升,醫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,居民醫藥費用負擔得到合理控制,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,力爭縣域就診率達到90%、縣域內基層就診率達到65%左右,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能力開展的技術、項目不斷增加。
《意見》提出了四大工作任務:
一是重塑服務體系。根據縣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結構和布局,組建1—3個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牽頭,其他縣級醫療機構、鄉鎮衛生院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的醫共體。醫共體為轄區內居民提供覆蓋生命全過程、滿足健康生活需要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。加強縣域信息化建設,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。發展遠程醫療服務,促進“互聯網+醫療健康”發展。
二是創新體制機制。加強黨的建設,完善管理體制,按照優化、協同、高效的原則,建立由縣級黨委、政府牽頭,機構編制、發展改革、財政等部門及醫共體成員單位代表參加的醫共體議事協調機制,統籌醫共體建設的規劃布局、投入保障、人事安排、政策制定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。按照集團化管理、一體化運行、連續化服務的模式,制定醫共體章程,逐步形成服務、責任、利益、管理共同體。
三是提升服務效能。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;激發鄉鎮衛生院運行活力;鞏固村衛生室陣地,2020年將不低于45%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,2021年起提高到50%,并依據考核結果給予相應的補助。嚴格醫療服務質量管理;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;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;促進有序就醫格局形成;推進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。
四是完善支持政策。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對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政策,按原渠道足額安排醫共體成員單位的各項補助資金。醫保部門對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,建立結余留用、超支不補的激勵約束機制,深化編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,鼓勵對醫共體負責人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實行年薪制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,創新監管模式,加強對醫共體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和審計監督。
《意見》強調,各地要建立完善領導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,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,完善配套政策,形成改革合力。建立醫共體建設成效評估體系,加強對市、縣級政府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評估。加大醫共體建設政策培訓力度,確保醫共體建設扎實推進、取得實效。(文/陳靜)
責任編輯:孫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