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停不繳罰款 可能產生大麻煩
機動車違法停放被處罰不繳罰款,罰金從200元變成400元,車主還將被法院強制執行,對個人征信產生影響。
前不久,車主張先生出門旅游,購買高鐵票時,發現無法購買。查詢后得知,他因機動車違法停放未繳納罰款,被郾城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,被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。原來,張先生因多次機動車違法停放被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處罰。經過短信提醒、電話催告等法定程序后,他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。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向郾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郾城區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書后,采取強制執行措施。最后,張先生不僅每次要繳納200元的罰款,還要繳納200元的加處罰金和50元的強制執行費用。
近年來,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持續加強對市區機動車違法停放的管理,并整合市區停車資源,增加停車泊位,打通道路堵點,對拒不繳納罰款的車主進行催繳。233名車主接到催繳通知后主動繳納了罰款。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未及時繳納罰款的153名車主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
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在法定期限內及時履行行政處罰決定,既是違法行為人應盡的法律義務,也是誠實守信的道德要求。車主在處理機動車違法停放處罰時,依法享有陳述、申辯、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的權利,并應及時繳納罰款。
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按照“教育+處罰”相結合的要求,對輕微違法停車行為和臨時停車行為,采取“十分鐘溫馨執法”和“首違不罰”措施,對及時糾正違法停車行為的車主不予處罰。機動車違法停放被處罰后,車主應及時處理,可通過漯河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微信公眾號辦理相關業務,避免造成更大的影響。
來源:漯河日報
責編:翟柯